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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黑作坊制售假河间驴肉销往北京 记者卧底直击视频曝光(8)

    2016年,河间市下发2016年驴肉及其制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通过专项行动,发现解决驴肉及其制品掺杂掺假等问题,依法查处驴肉及其制品掺杂掺假违法行为。

    专项行动将辖区内加工生产驴肉和经营驴肉火烧等驴肉及其制品的单位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并结合实际进行监督抽检,对抽检不合格驴肉要严格依法查处,严惩加工制作驴肉及其制品掺杂掺假等违法行为。

    专项行动还提出要“加大执法办案力度”。掺假掺杂是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地要加大案件的查办力度,对获取的涉嫌违法线索,要及时查清违法行为事实,查清涉案产品流向,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017年4月,“河间市宏祥食品有限公司以马肉冒充驴肉”作为食品药品典型案例被河北省食药监局通报。

    河间市食药监局在对该公司检查中发现其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调查证实该公司以马肉冒充驴肉的违法事实,共生产了22.5公斤,货值1890元。河间市食药监局依法没收了该公司违法生产工具及违法所得1890元,并对该公司处以7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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