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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产品迎统一监管标准 公募基金迎重大利好

11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多部委就《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指导意见》)公开征求意见,资产管理产品迎来统一监管标准,制度套利空间将被最大限度地消除。

资产管理产品监管标准
新规或促进公募基金发展

接受记者采访的业内专家和从业人士表示,征求意见稿拉开了资产管理行业统一监管的序幕,以信息披露最规范健全的公募证券投资基金为标杆,有利于规范全行业的资产管理行业发展,明令禁止刚性兑付对公募基金的发展形成重大利好。对于分级基金来说,接下来将面临转型和清盘的处境。

资产管理正本清源公募基金成标杆

《指导意见》共有29条,包含资产管理业务定义、产品分类、投资者、投资范围、金融机构受托管理职责和投资者保护等,金融部委之间协调、统一监管。

在资深基金研究专家王群航看来,统一监管之后,将更加有利于市场的健康稳健发展。总体来看,《指导意见》如之前行业预期的那样,以公募证券投资基金为标杆,规范全行业的资产管理行为,“从‘资产管理’的概念,到产品分类、适当性要求、第三方独立托管、资产组合管理、净值管理,等等,都是公募基金里的核心元素。”

上海证券创新发展总部总经理兼基金评价研究中心负责人刘亦千表示,《指导意见》对金融行业的杠杆风险、流动性风险、道德风险均进行了针对性的防范,资产管理行业进行制度套利的空间被最大限度地挤压,推动资产管理行业正本清源,对于资产管理机构来说,更加强调资产管理的核心竞争力。

具体到公募基金的操作层面,从《指导意见》看,公募FOF的投资比例将进一步受限,即公募FOF投资单只公募基金的比例不得超过FOF基金资产净值的10%,同一基金公司旗下的所有FOF投资单只公募基金的比例不得超过该公募基金净资产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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