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市值半月蒸发百亿 遭股民起诉索赔
“乌龙指”事件受害投资者已启动诉讼。记者昨日获悉,一名上海的投资者已就光大证券内幕交易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向光大证券索赔9.9万元。此外,据羊城晚报报道,广州一股民向番禺区法院递交诉状起诉光大证券和上交所,要求两者共同赔偿7万元。此两案为“乌龙指”事件后国内首批股民起诉维权案件。
原告:损失9.9万元
委托诉讼的为上海股民李女士。
据悉,李女士8月16日11:07分见沪市暴涨,权重股集体拉伸至涨停,认为可能有重大利好消息,但因市场有传闻称沪市暴涨和被告“乌龙”有关,所以并未立即跟风买进,而是继续观察市场。
中午休盘期间,光大证券董秘通过媒体否认了乌龙传闻。于是下午开盘后,李女士立即于13时以每股11.90元价格买入91300股中信证券股票,成交金额为1086470元,佣金325.94元,过户费54.78元。
但随着光大证券卖空ETF、卖空股指期货合约及14时22分发布公告后,大盘回落,李女士购买的中信证券股票也一路下跌。8月19日,该股票依旧下跌。为避免损失加大,李女士于8月20日将所持中信证券股票卖出。
起诉书中称,李女士因此遭受损失共计99302.35元。请求法院判令光大证券支付赔偿款99418.757元;并承担此案诉讼费用。
法院是否立案尚需研究
起诉书称,李女士的损失与被告信息误导、内幕交易行为存在因果关系。
上海严义明律师事务所律师严义明表示,李女士已经委托他代为提起内幕交易民事赔偿诉讼向光大证券索赔。
严义明称已于昨日下午向光大证券注册地法院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现法院已将起诉材料收下,但其表示,是否予以正式立案审理,尚需要进一步讨论研究,会尽快给予答复。
8月30日,中国证监会认定光大证券构成内幕交易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严义明认为,按照《证券法》规定,内幕交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他表示,事务所已经收到近150名投资者对光大证券内幕交易的咨询和索赔委托,很多投资者正在寄送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