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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子将陪酒女子拉上车发生关系 报警后支付费用获谅解判3年多

    近日在浙江宁波发生了一起涉嫌强奸事件,一名男子将陪酒女子拉上车发生关系,在女子报警后,男子担心被抓于是就向女子支付费用获得谅解,但是仍判3年多。这名男子还说谎想以此来逃避法律的制裁,最终被法院调查清楚,如今男子受到应有的处罚。

    陪酒女子遭强奸
    陪酒女子遭强奸

    根据了解,当时男子去KTV叫了一名陪酒女子,消费后没给陪酒女报酬就离开了。开车离开时,又遇到了女子,并以打赏为由,将女子骗上车,开车到某一地下停车场时,男子强行与女子发生关系。陪酒女子被强奸后,当即报警,为了不想被抓,男子通过KTV经理两次代为支付钱财且拿到谅解书。

    事发后,史某认为自己前后交了3次钱,对方也出具了谅解书,应视为卖淫嫖娼的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经过法院审理查明,史某将杨某骗上车后,使用暴力压制手段,让杨某无法反抗,违背女子的意愿,强行与她发生关系。所以,史某的行为符合强奸罪的客观构成要件,判处史某有期徒刑3年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