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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法分子打起疫情诈骗 北京银保监局提醒消费者

北京银保监局近日印发通知,在全行业动员部署“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周活动。在全民抗疫期间,有些不法分子却打起疫情的主意,实施新型金融诈骗。北京银保监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做好个人健康防护的同时,也务必要提高警惕、谨防“四类”骗局。

消费权益保护
消费权益保护

一是低息贷款型诈骗。比如,利用“疫情贷款”诈骗。“您想申请政府疫情专项贷款吗?”疫情期间,不法分子通过电话、网络发布可代理申请“额度高、利息低、无抵押、下款快的政府疫情专项贷款”的虚假信息,诱使有资金需求的公司或个人申请贷款,然后以提前收取中介费、保证金等为由实施诈骗。

二是投资理财型诈骗。比如,利用“区块链”概念诈骗。“疫情期间也有高回报”。不法分子针对公众居家防疫、普遍通过网络或手机获取信息的特点,借助“区块链”概念发行冠状病毒加密货币Coronaviruscoin等虚拟货币,宣称筹集的资金用于在境外建造口罩、防护服工厂,或用于研究生产冠状病毒疫苗,并许诺高额回报,骗取受害人钱财。

三是盗取信息型诈骗。比如,利用购买防疫物资诈骗。“最新最全的防疫物资马上到货”。不法分子通过社交软件、二手交易网站等渠道发布虚假的售卖口罩、防疫物资等信息,转账收取消费者费用后将受害人“拉黑”,或在钓鱼链接中诱使受害人输入个人敏感信息,导致消费者财产损失。

四是非法集资型诈骗。比如,利用“销售返利”诈骗。“购买防疫物资还能赚钱”,还向购买者承诺可以“积分返利”,甚至“加盟获利”,骗取受害人钱财。

北京银保监局提示消费者要做好四个“应当”,做到四个“拒绝”,避免落入诈骗陷阱。一是申请贷款应当选择银行等合规金融机构,拒绝小广告、小作坊式的网络金融产品。二是投资理财应当牢记“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拒绝高息诱惑。三是个人信息应当加强保护,拒绝泄露个人敏感金融信息。四是爱心捐赠应当认准正规渠道,拒绝不法分子假借疫情非法敛财。为疫区人民捐款捐物献爱心时,应通过正规官方渠道进行核实,认准正规捐赠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