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田因垄断被罚8700余万元 相当于年销售额的2%
27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发布丰田中国垄断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显示,因垄断行为,丰田中国被罚8700余万元,相当于公司2016年年度销售额的2%。下面,我们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吧。
决定书称,原江苏省物价局于2017年12月对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涉嫌实施垄断行为立案调查。2019年12月,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决定书指出,丰田中国统一经销商网络报价、限定经销商转售商品最低价格的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综合丰田中国违法行为的性质、程度和持续时间等因素,本机关责令丰田中国停止违法行为,并决定对丰田中国处上一年度(2016年度)销售额2%的罚款,即87,613,059.48元。
据官网资料,丰田中国成立于2001年7月,由丰田汽车公司100%持股,是丰田在华地区总部及投资性公司,EXUS雷克萨斯品牌、TOYOTA丰田品牌进口车总经销商,董事长是上田达郎,总经理是前川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