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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清理大棚房截止日期 国家对大棚房的规定很严格

    现在违规建造的大棚房多数是以建棚为名,干房地产盈利为实,所以国家对这方面的查处力度非常严格,习近平总书记也是多次发话提速清理大棚房。据悉,今年年底是大清理大棚房截止日期,在此之前,所有违规建造的大棚房都会被整顿。

    清除大棚房
    清除大棚房

    以岳阳市为例,当前,全市“大棚房”整治工作已进入全面攻坚阶段,岳阳市自去年9月启动该项工作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各级各部门合力攻坚,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得到了自然资源部武汉督查局和省政府督查组的充分肯定。但一些问题还十分突出。

    会议对“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行动提出了要求,对后段整改工作进行了部署。国家自然资源部下达岳阳市在审批界线范围外的建筑物图斑3.26万个,面积7.8万亩,要求岳阳市对疑似图斑进行第三轮清查排查。

    此次,全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将集中清理整治三类问题十种具体情况:

    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龙头企业、休闲农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的农业园区(流转耕地40亩以上)内进行非农业经营的违法违规建设。

    2、借设施农业或农业园区为名,占用耕地违法违规建设“私家庄园”、别墅、度假酒店、经营性住宅以及餐饮、住宿、娱乐、会议等非农设施的。

    3、办理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但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进行非农业经营的。

    4、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主要包括:住宅、餐饮、娱乐、会议、交易市场、仓储等非农设施。

    5、农业大棚看护房建设超过规定标准的。我省看护房控制在15平方米以内。

    6、农业大棚看护房超过2层(含两层)的。我省看护房控制在单层。

    7、以农业大棚看护房名义,违法违规改变性质和用途,进行住宅、餐饮等经营性开发的。

    8、多个农业大棚共用一个“看护房”,确实服务于农业生产,但占地面积超标或未办理附属设施用地手续的。

    9、直接用于或服务于农业发展的附属及配套农业设施,如必要的农产品保鲜存贮、分拣包装、采摘品尝、种植业生产配套(晒谷坪、农机存放库、检验检测室、烘干房等)等设施,占地面积超标或相关手续尚不完善的。

    10、直接用于或服务于农业发展的附属及配套农业设施(同第9条),但改变性质和用途的。

    另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实施的生态移民、扶贫搬迁等设施农业项目,属于此次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范围的,逐级上报省人民政府,由省级人民政府按“一事一议”原则处理。

    大棚房问题背后都有利益驱动着,违法之徒试图改变大棚房获得私利,但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严禁此情况发生,此前已经有多人因此被严惩。问题大棚房非常多,必须要拆除问题大棚房,还大棚房原状,禁止违规占用耕地情况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