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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加强监管和防风险力度 险资运用新规出炉(2)

    有保险专家表示,这有助于促使保险资金运用规范、稳健,有助于保险公司合理规划资产配置计划方案,防范新形势下部分保险公司存在的流动性风险隐患。

    首提投资“新三板”股票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表示,《办法》新增加了保险资金可以投资资产证券化产品、创业投资基金等私募基金、设立不动产、基础设施、养老等专业保险资产管理机构,专业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可以设立私募基金等内容,这些举措将切实推动保险资金直接投资实体经济,有助于缩短中间环节和降低实体经济成本。

    与此同时,《办法》首次提及保险资金投资“新三板”股票,这是保监会首次释放保险资金可以投资“新三板”的信息。

    有保险资管专业人士向上证报记者表示,具体投资规定后续会陆续出台,这不仅给保险资金权益投资带来更多渠道,而且也充分体现出“稳中求进”的监管思路。

    值得一提的是,降低保险资金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门槛也备受关注。依据此前规定,上述基金管理人须符合“净资产连续三年保持在1亿元以上”等要求,而《办法》放宽为“设立时间一年(含)以上”。

    上述资管人士告诉记者,由于保险机构新成立的基金公司年限较短,保险资金无法投资保险系基金公司发行的基金产品,这很可能是此次修改相关条款的原因之一。另外,基金公司主要看专业人员和管理能力,成立时间短长不是唯一的衡量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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