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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少年租共享电车出事诉运营商 诉平台未禁止未成年使用

    如今,共享经济的狂潮仍在蔓延,除了共享单车以外,又有不少的运营商推出了共享电动车项目。共享电动车刚被推出不久就受到了很多市民们的欢迎,但是问题也开始随之而来了,据悉,一名17岁的少年租共享电车出事诉运营商未禁止未成年使用电动车,而共享单车租赁公司否认该说法,拒绝赔偿。双方各执一词,这件事情到底谁是谁非呢?

    少年租共享电车出事
    少年租共享电车出事

    据媒体报道称,该名少年租共享电车出事诉运营商的原因是该名少年今年2月通过手机App租赁了一辆共享电动车,随后在骑行过程中不幸发生事故,而因为该车无号牌无行驶证,并经鉴定属于机动车,少年支付被害方30多万元赔偿金。该名少年认为共享电动车运营商也存在一定的责任,遂起诉共享电动车运营方的科技公司,要求对方赔偿。今天上午记者获悉,海淀法院已受理此案。

    少年租共享电车出事
    运营商拒绝赔偿

    “对App扫码使用时,并没有提示未满18周岁禁止骑行。事故发生后,共享电动车被鉴定为机动车,质量和速度已远超电动自行车的范畴,而且车辆无号牌无行驶证。”而这名少年租共享电车出事诉运营商则是因为被告公司未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车辆,致使自己发生交通事故,所以该公司应对其全部损失承担责任。

    少年租共享电车出事要求赔偿

    在这名少年租共享电车出事诉运营商后,运营商方面则回应称,公司认为该名少年骑共享电动车出事,公司不应承担责任。其公司是合法运营的公司,手机APP下载使用时提示16周岁以下禁止骑行,原告已满16周岁,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原告是在明知的情况下从事了下载的行为,其本身存在过错,公司尽到了提示的义务;另外,被告公司对车辆系机动车的鉴定结论不认可,同批次车辆已有办理行驶证和登记号牌的,行驶证上认定为非机动车,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认定的效力更高。

    与涉案车辆相同批次的车辆牌照陆续在发,因为量太大,涉案车辆暂时没有牌照,并非无资格上路;交通队出具的交通事故证明并没有认定事故的责任,故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因双方调解方案未达成一致,法院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

    尽管现在共享单车企业之间战争已经进入到了白热化的阶段,但是大部分共享电动车企业仍在起步当中,而共享电动车类似于是否存在合法性和安全性的问题漏洞目前尚未能逐步完善。在运营了一段时间后,共享动车企业应该尽快制定这方面的管理方案,避免类似的事情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