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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交所资本市场研究所 异常交易行为的监管(3)

    从投资者结构来看,中国股市仍是一个以个人投资者为主的市场。截至2016年底,个人投资者开户数达到1.12亿户,日活跃交易的个人账户数在市场活跃时超过2000万户,而个人投资者在二级市场总交易额中的占比更是高达85%以上,对交易价格的形成具有显著影响力。

    中国正处于经济、社会的转型期,加之中国传统文化重形象思维轻逻辑思维的特点,个人投资者在行为偏差方面尤为突出。近年来学术界的许多研究结果均发现,中国个人投资者具有非常显著的过度自信、过度交易、自我归因、羊群行为等投资行为偏差。

    从市场运行机制来看,中国股市的运行机制具备简单、直接而又高效的特点,满足了数以千万计投资者的参与需求。由于缺乏针对不同投资者和不同交易品种的多样化的交易机制,大额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的委托均在一个系统中撮合成交,加之涨跌幅限制具有的“磁吸”效应和助涨助跌特性,加大了前者的市场影响力。

    从市场内在的买卖平衡力量来看,由于非市场化定价机制造成融资融券业务发展不平衡,融券业务发展极为滞后。同时,“T+1”交易制度的规定使股票的日内供应受到限制,这两个因素容易导致市场自身的买卖力量产生失衡,市场内生地具有“做多”的冲动。

    经济学大师弗里德曼曾断言:“金融市场中的投机交易并不能真正影响市场价格,因为理性的套利者会消除这一切。”确实,在成熟市场中,如果没有基本面因素的改变,股票价格和交易量在短期内的突然急剧上涨将导致现有股东的大量抛售。

    同时,卖空者也将增加股票的市场供应,上市公司更可以通过二次发行大量增加股票的市场供应,从而削弱或消除对股价的投机性攻击。但在中国股市中,不成熟的投资者和不完备的交易制度却使得投机性攻击成为可能,并催生出中国股市独特的异常交易行为——掠夺性交易。

    在一个竞争性的市场上,每个人的交易都不会影响股票价格,都是价格的接受者。但在以大量散户为主的股市中,大资金交易者可以在短期内对股价产生重大影响,甚至成为价格的确定者。大资金交易者往往利用某些短期无法证伪的“利好”因素,如国家的经济发展政策、国外的新技术发展趋势等,或者如高送转、新上市,甚至明星离婚等某些无厘头的因素。

    在极短时间内大量、密集、连续买入相关股票,使股价在盘中出现急剧的大幅上涨,甚至触发涨停,通过制造这种“信息惊喜”吸引其他大额交易者和具有行为偏差的中小投资者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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