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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强奸女子称自愿 为了钱而改口供害了自己

    报道称,近日,新余市渝水区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强奸案。一名被强奸女子称自愿,原来是因为收了对方钱而撒谎!最后,女子犯包庇罪,判处拘役5个月,其他二人犯妨害作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拘役4个月。原来,被强奸女子称自愿,并非被强奸犯的能力征服,而是被金钱征服!

    被强奸女子称自愿
    被强奸女子称自愿

    每个人都喜欢钱,这个女子也不例外!但是,做人应该有底线,不能成为金钱的奴隶!被强奸女子称自愿,显然是被金钱出卖了人心,所以令自己丧失了做人的理智与尊严!甚至,这个女子被金钱收买,做出违法之事!

    没错,这个女子是犯了包庇罪,是违法的,理应受到法律制裁!被强奸女子称自愿,这是一起普法课,希望其他女生能够学到知识,以后学会自爱!还有,希望女生们学会保护自己,以免被色狼侵犯!

    2015年9月29日凌晨2时许,谢某某遭陈某强奸后报警。同年12月1日,陈某涉嫌犯强奸罪被提起公诉。为使陈某无罪释放,同年12月15日晚,胡某、王某某与谢某某进行协商,由胡某写一张,“我和陈某认识,自愿与陈某发生性关系,我问陈某要钱他不给,我才去报案”的字条。付给她10000元,谢某某表示同意。

    协议签订后,王某某先付给了谢某某2000元。2015年12月16日,谢某某出庭作证,表示自己是自愿与陈某发生关系,并出具了字条。作证后,王某某再给了谢某某8000元。

    谢某某180度的大转变,报案称自己被强奸,庭审时却说是自愿,办案人员认为其中必有猫腻,决定进一步侦查。在强大法律攻势下,谢某某承认自己作假证,并于去年8月15日在深圳市福田区被抓获。

    同年8月26日、8月29日,王某某、胡某先后到警方投案,并如实交待其妨害作证的事实。同年9月底,陈某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5个月。谢某某犯包庇罪,判处拘役5个月,胡某犯妨害作证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王某某犯妨害作证罪,判处拘役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