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到期:使用权续费或与房地产税结合
近期,土地使用权到期续费问题备受关注,而温州一批20年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问题也有了答案。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广华在《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试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针对温州当地20年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问题,国土资源部和住建部会商后回复,可以采用“两不一正常”的过渡性办法处理,即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不收取费用,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涉及“土地使用期限”,仍填写该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原起始日期和到期日期。
接近国土部的知情人士透露,温州土地使用权到期免费续期可能只是短期过渡性政策。该人士认为,就目前中国土地制度管理法而言,土地使用权到期续费是肯定的。但短期内不会实行,因为会影响三四线楼市去库存。该人士称,即便续费,也不是直接续交土地出让金,很有可能会与房地产税结合起来考虑。
北京大学法学院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楼建波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温州土地使用权到期续费实际上涉及《物权法》关于土地自动续期如何理解的问题。这个问题需要立法明确。
因此,就温州事件,国土部的态度可以理解为“先不去动它”。“国土部过渡办法我是同意的。‘你要卖我也给你登,但是不改变期限,就原来是什么期限现在就是什么期限’。”
国土资源部土地勘测规划院副总工程师邹晓云认为,“国土部所说过渡性,一是未来怎么做,还需要法律来定,现在也拿不准;二是大范围的还没到来,先临时性处理。”
温州样本
温州土地使用权到期免费续期,尽管国土部给出的仅是针对个案的指导性意见。但不少舆论已经将此理解为可供参考的“风向标”。
华融证券12月26日的晨会纪要提到国土资源部12月23日正式发布过渡性安排办法,温州等地少数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后“两不一正常”: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不收取费用、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
舆论称之为“本年度最好消息”。尽管这只涉及部分城市少量住房,但对全社会来说,这是落实党中央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的最新行动,传递出“以人民为中心”,保护公民财产权益的讯息。
温州土地使用权到期续费事件缘起2016年4月。有媒体称温州有一批20年产权的房子,将陆续到期。如果要续期,必须缴纳占房价总额约三分之一的土地出让金。温州部分市民因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或即将到期,交易价不超过100万的房子面临要花费数十万元(房产交易价的1/3到一半)的高额土地出让金“买地”才能重新办理土地证的遭遇,在社会各界引发热议和关注。
在不超过70年的前提下,温州市为了顺利推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将土地使用权按20-70年分档,由受让方自行选择办理出让手续,并交纳相应的土地出让金额,由此便出现了一批住宅用地的使用权期限为20年的特殊情况。
从2015年开始,20年期限的这批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或即将面临到期。另据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初步摸索和排查,仅在温州市区,土地使用年限在2017年12月31日前过期的房产就有600多套。
邹晓云认为,“现在的文件虽然针对的是一个具体的案子,但是有很宽的指导性,别的地方如果有类似的情况可以参照这个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