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回应实名举报:存在揣测和恶意诽谤之辞
针对华润集团高管遭遇媒体人士实名举报一事,华润集团昨晚发布声明称,“其中诸多揣测,臆断乃至恶意诽谤之辞已对本公司领导声誉造成不良影响。”
华润集团亦在声明中表示,“如媒体及各界人士发现该宗收购交易存在贪污舞弊行为,本公司欢迎向本公司及上级监督机构提供有事实依据的举报线索,本公司亦对一切诋毁、诽谤本公司声誉的言行保留予以追究法律责任并追偿经济损失的权利。”
昨日凌晨,一名媒体记者在微博上公开举报华润集团高层在涉及山西金业集团的收购案中涉嫌存在渎职等行为。这已不是这起收购首次遭遇实名举报,此前一个月名为李建军的人士也曾公开对此举报。
华润集团旗下香港上市公司华润电力(00836.HK)曾在2010年以近百亿元的高价收购山西金业集团。之后,这一收购被指责存在“涉嫌利益输送”等。
从今年3月份开始,包括本报在内的媒体曾连续报道华润电力收购山西金业集团所存在的问题。
此前的报道显示,2010年2月,华润电力通过旗下山西华润联盛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同山西金业集团签订《企业重组合作主协议》,约定华润联盛、中信信托、金业集团以49%、31%、20%的比例出资,成立太原华润煤业有限公司(下称“太原华润”);并以太原华润为重组平台,收购金业集团的资产包。同年5月31日,太原华润与金业集团签订了资产转让协议。
该资产包由金业集团旗下10个实体组成。这一资产包权益整体作价117亿元被华润电力买下。本报记者3月份走访山西省古交市,发现华润电力收购的金业集团资产大多处于“撂荒”状态。
7月5日,6名华润电力小股东正式向香港高等法院起诉,控告20名现任及前任华润电力董事,追究其高价买金业集团瑕疵资产包的责任。本案将于8月5日在香港高等法院开庭审理。
据代理律师、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律师陈若剑介绍,本次起诉主要涉及三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本次交易本身是否具有合法性;另一方面是华润电力信息披露是否违规;最后还涉及到公司董事是否履行了勤勉尽职的责任。
此前的4月15日,华润电力在给小股东的回复中否认了收购金业集团交易案中存在的问题,其称“近期网络媒体、机构人士就本公司的相关煤炭业务收购交易(”相关交易“)发表的诸多揣测、臆断与事实不符。相关交易是经过本公司董事局审批。就相关交易而言,相关法律、法规、联交所上市规则的披露要求(如适用)已被遵守。”
受举报传闻影响,华润集团在香港五家上市公司昨日股价全线下挫。其中,华润电力股价大跌10%至17.98港元,一日蒸发近百亿市值。
由于股价异常波动,华润电力昨天下午发布公告称,公司不知导致股价变化原因或可能与股价变动相关事宜,同时否认有应公布而未公布的内幕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