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房一半产权赠女友分手索回被驳 因这点法院未支持
如果双方未领取结婚证,或者是未确定以后是否要结婚,财产方面最好是分清楚点。不然就像这名男子一样,这名男子婚房一半产权赠女友分手索回被驳了。而法院未支持的原因是,男子没有提供拿出房子是彩礼的证据。
其实,双方分手或者是离婚,必定会有财产纠纷的。据媒体报道称,男子王某在2016年为与女友结婚,出资450万购买了海淀区某房屋,期间其女友赵某要求将房屋的50%份额作为彩礼登记在其名下。事后双方因矛盾分手,王某要求赵某返还产权被拒诉到法院。
那么,法院方面是如何判决的呢?经过法院的审理,王某明知赵某仅支付了少数的款项,仍将产权办至其名下,且王某无法拿出房子是彩礼的证据。而这种情况王某的请求实际是撤销赠与,但是,产权赠予发生在2016年,双方分手在2017年,故已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行使撤销权的除斥期间。法院最终判决驳回王某的诉请。所以,这就是法院驳回王某上诉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