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建移动源污染排放区 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据河北日报7月16日消息,7月15日,雄安新区管委会发布《关于划定雄安新区移动源污染物低排放控制区的通告》提出,雄安新区在全国率先建立移动源污染物低排放控制区,进一步减少移动源污染排放,根本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移动源污染物低排放控制区划定范围为雄安新区全部行政区划,管控对象主要包括非道路移动机械、重型柴油车和轻型汽车。即日起,新区将严格控制移动源污染,实行国内最严格的机动车排放标准,严格监管非道路移动源。
7月15日起,新区范围内建设工程和工业企业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应符合《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试方法》中排气烟度限值Ⅲ类要求,这也是目前国内最高标准的环保要求。新区还在全区范围内,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实行严格监管,实现检测、挂牌、贴标、定位等“四位一体”监管制度全覆盖。
为优化能源消费结构,自通告发布之日起,新区范围内新购置非道路移动机械和重型运输车辆,如有新能源车型,必须购置新能源车型。
明年1月1日起,新区范围内建设工程使用(含新区范围外的物料运输)的重型柴油车不得低于国五排放标准,且满足《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中排放限值要求。明年年底前,新区范围内运营的公共汽车、环卫、通勤、轻型物流配送等车辆,应全部实现新能源化。
此外,新区还强化油品质量监管,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用油品和车用尿素,禁止出售调和油组分和勾兑调和油,严禁运输企业储存使用非标油,坚决取缔黑加油站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