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案10年后重新审理 东北制药被追讨赔偿
实控人从沈阳市国资委变更为“方大系”掌舵人方威4个月后,上市公司东北制药迎来一桩“旧案”。
11月26日,东北制药披露重大诉讼公告称,辽宁亿华实业有限公司(下称“亿华实业”)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东北制药向其偿还债务本金17296万元,利息10443万元,本息合计27739万元。
利息快赶上本金的债务偿还诉求背后,是一场旷日持久的诉讼。公告显示,这场诉讼开始于2004年,后经辽宁省高院驳回、亿华实业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发回重审、中止审理等一系列波折。2008年2月,辽宁省高院以“因其他衍生诉讼的结果将影响案件审理”为由,裁定案件中止审理,直至10年后案件才得以恢复审理。
公告称,2018年3月,其他衍生诉讼案件均已结案,案件恢复审理。11月20日,东北制药从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领取了恢复审理的诉讼材料,开庭时间尚未确定。涉案金额超东北制药三年净利润资料显示,东北制药主营化学制药(原料药、制剂)、医药商业(批发、连锁)、医药工程(医药设计、制造安装)、生物医药(生物诊断试剂)四大板块。
2015年-2017年、2018年1-9月,东北制药营业收入分别为38.34亿元、48.14亿元、56.76亿元、56.1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84亿元、2379万元、1.19亿元、4033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9970万元、3.85亿元、-3.01亿元、-1297万元。2016年、2017年及2018年1-9月,东北制药净利润合计为1.83亿元,远低于此次诉讼的涉案金额2.77亿元。诉讼公告显示,事情起因最早可追溯至1986年。
1986年10月25日,抚顺县第一工业局、抚顺县化肥厂与东北制药总厂签订了《经济技术联合协议书》,1986年11月27日又签订补充协议书;1988年11月15日,东北制药总厂与抚顺县第一工业局、抚顺县财政局签署了《关于承包经营抚顺县化肥厂协议书》,东北制药总厂作为承包人,抚顺县第一工业局、抚顺县财政局作为发包人,协议约定东北制药总厂承包经营抚顺县化肥厂20年,承包期从1988年1月1日起至2007年12月31日止;2003年2月,在《关于承包经营抚顺县化肥厂协议书》未到期的情况下,抚顺县经济贸易局将抚顺县化肥厂的产权转让给亿华实业,并签订了《抚顺县化肥厂产权出售协议》。
2004年2月,亿华实业对东北制药总厂提起诉讼,要求东北制药总厂偿还承包抚顺化肥厂期间造成的经营亏损。上述东北制药总厂为东北制药1993年设立之初的三大资产之一。1993年,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其下属的东北制药总厂、沈阳第一制药厂和东北制药集团公司供销公司的生产经营性资产,以及三家企业所占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折价入股东北制药。亿华实业于2004年提起诉讼后,2005年8月16日,辽宁省高院驳回其诉讼请求,亿华实业不服一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07年9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撤销一审判决发回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2008年2月22日,辽宁省高院以“因其他衍生诉讼的结果将影响案件审理”为由,裁定案件中止审理。公告称,今年3月,由于其他衍生诉讼案件均已结案,案件恢复审理。
11月20日,东北制药从辽宁省高院领取了恢复审理的诉讼材料,开庭时间尚未确定。实控人从沈阳市国资委变更为“方大系”掌舵人方威7月19日,东北制药披露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辽宁方大集团(4.390,0.06,1.39%)实业有限公司(下称“辽宁方大”),实际控制人变更为辽宁方大董事局主席方威。方威同时还是上市公司方大炭素(18.180,0.11,0.61%)、方大特钢(9.910,-0.02,-0.20%)的实际控制人。
今年5月9日,东北制药完成以8.96元/股发行9493万股的非公开发行,共募集资金8.5亿元,其中,辽宁方大斥资6.73亿元认购7510万股,认购完成后,辽宁方大合计持股东北制药13.20%。随后,辽宁方大又分别于5月28日-6月1日、6月8日-6月12日、6月25日-7月2日期间,通过二级市场多次增持东北制药股份。
截至2018年三季度报,辽宁方大合计持有东北制药1.48亿股,持股比例为26.02%,跃升为东北制药第一大股东。原控股股东东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第二大股东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股17.54%和6.03%,退居东北制药第二大和第三大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