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发展养老服务业 对各类养老机构给予财政补助
浙江温州近日出台相关政策大力发展健康养老服务业,对符合标准的各类养老机构建设给予财政补助,其中新建民办养老机构最高可获得300万元补助。
根据温州出台的《进一步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为推动民办养老机构提质扩容,温州市区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床位数在200张以上的新建民办养老机构项目,市级按项目到位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给予3%、不超过300万元的补助。
对利用自建用房或租用用房3年以上的依法登记的民办养老机构,市级按核定床位数分别给予每床一次性4500元、每床每年1000元连补3年的补助;公办(建)民营养老机构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新增床位享受同等待遇。
值得注意的是,政策对养老机构向医养结合予以引导。民办及公办(建)民营养老机构新建内设持证运营的护理院(护理中心、安宁疗护中心)、医务室(护士站)的,市级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建设补助。
据了解,到今年底,温州将实现80%养老机构能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60%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签约合作。同时,温州全市将新增示范型居家养老中心35个以上,实现400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