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设立乡村振兴“资金池” 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
山东省近日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省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实施意见(试行)》,将按照“能整尽整”的原则,把涉农资金全部纳入乡村振兴“资金池”,进行集中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使用,以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
据了解,长期以来,由于涉农资金名目数量多、分配管理限制多,普遍存在多头管理、交叉重复、使用分散等问题,“撒芝麻盐”现象突出。为此,山东省提出,从省级层面整合做起,带动全省统筹整合,真正把涉农资金安排使用的话语权交给市县,切实提高涉农资金规模效益。
山东省提出,这次统筹整合范围主要包括中央和省级均衡性转移支付中用于“三农”部分,以及中央(部分)和省级安排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生产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乡村组织建设和文化建设等方面的专项资金。
涉农资金整合后设立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具体划分为两类:一是省级统筹安排资金,主要用于省委和省政府确定的乡村振兴重大任务、重大工程(项目)以及应急救灾支出;二是切块分配市县使用资金,主要支持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和脱贫攻坚。
据山东省财政厅厅长刘兴云介绍,以2017年数据为例测算,这次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中央和省级涉农资金大约34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