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刘世锦:结构性去杠杆有序推进 改革取得明显成效(2)
二是住户部门偿债能力较强。人民银行储户调查显示,2017年偿还债务占家庭收入比例超过六成的储户占比仅为1.38%,这些储户债务约为全部被调查储户债务的7.5%。2017年末,我国住户部门贷款/存款为62.1%,存款完全可以覆盖居民债务。三是住户部门债务抵押物充足,期限较长,违约风险不高。2017年末我国住房贷款余额仅占抵押物价值的58.3%,住房贷款平均合同期限为272个月,流动性风险可控。2018年一季度末居民住房贷款不良率仅0.29%,比上年末低0.01个百分点。
第三方面,政府部门杠杆率持续回落。2017年政府部门杠杆率比2016年低0.4个百分点,连续三年回落,2018年一季度进一步回落0.7个百分点。分结构看,中央政府杠杆率保持低位稳定,2017年为16.4%,比上年高0.3个百分点;地方政府杠杆率有所下降,2017年为19.9%,比上年低0.7个百分点。
刘世锦预计,未来我国杠杆率将总体趋稳。过去一个时期我国杠杆率增长较快,与我国储蓄主体与投资主体不匹配、权益融资比重偏低、货币化进程和金融深化较快、国有企业和平台公司曾一定程度上承担政府职能等因素有关。随着我国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上述推升杠杆率的因素正在出现重要变化。
一是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关键是要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更多地关注就业、企业盈利、发展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等指标,不能再通过人为抬高杠杆率追求过高的增长速度,这将在宏观上带动杠杆率下行。
二是我国商品和要素领域的货币化程度已经较高,伴随着人口老年化的到来,城镇化进程趋缓,货币化过程也将减速,在杠杆率上会有所显现。三是金融监管加强,金融市场逐步完善,影子银行等导致杠杆率上升的状况将会有较大改变。四是地方政府债务约束加强,特别是对地方政府隐形债务的清理、整顿和规范力度加大。五是去产能取得重要进展,供求缺口收缩,企业盈利能力和可持续性增强。
“在上述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未来我国杠杆率将总体趋稳,并逐步有序降低。”刘世锦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