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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健全金融监管体系 保险强监管向纵深推进(2)

    在“1+4”系列文件引导下,保险业在治乱象、补短板、防风险、服务实体经济等方面持续发力,成效正在持续显现。

    首先,行业风险状况总体稳定,转型效果逐步显现,风险管理能力持续提升。记者从保监会获悉,目前,保险业各项主要指标运行平稳,风险抵御能力稳步提升。保险业偿付能力总体充足,截至去年三季度末,保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53%,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41%,显著高于达标线。同时,人身险长期保障型产品占比持续上升,万能险占比逐步下降。

    其次,揭示了保险市场存在的问题和风险,一些业务经营的违规问题和市场乱象得到了初步遏制,随着有关监管文件的陆续出台,逐步建立了整治市场乱象的长效机制。2017年以来,保监会先后发布了《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身保险公司销售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保险消费风险提示工作的意见》等文件。

    治理保险市场八大乱象的严监管掷地有声。据记者初步梳理,2017年保监会共发出76份监管函和51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于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不单单表现在罚单数量上的增加,还体现在处罚金额力度空前上,同时问责也告别了过去“重机构轻高管”的现象。

    问责处罚的威慑力凸显,严监管渐成常态。在去年已公开披露的监管函中,有19家公司涉及公司治理问题,主要是股东资质和关联交易,监管函中明确禁止11家公司与其重点关联方的关联交易6个月,严防股东将保险公司当成提款机。

    在已公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多剑指电话销售欺骗投保人、拒绝单独承保交强险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如果加上各地保监局的处罚情况,去年全年保监系统共开出900余张罚单。在采取的处罚措施中,主要为罚款与警告,但针对部分严重违规的机构与个人,采取了暂停新业务、撤销任职资格甚至禁入保险行业的严重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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