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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T云网晚间公告 申请听证会免责“信披违规”

    *ST云网11日晚间公告,公司及控股股东孟凯日前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递交了相关回执和申辩材料等,并要求举行听证。12月11日,公司收到《听证通知书》,告知公司于12月18日下午2:00在北京监管局会议室召开听证会。

    今年3月,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根据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孟凯进行立案调查。11月28日,公司及孟凯收到了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ST云网晚间公告
    *ST云网授权委托协议

    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15年12月19日,控股股东孟凯与陆镇林签署了《授权委托协议》及《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孟凯对陆镇林的授权委托书》,授权陆镇林享有充分行使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股权的相应股东权利。截至2017年2月23日,孟凯未将上述授权事项告知公司。2017年2月22日上午,公司收到陆镇林现场出示其与孟凯的相关委托协议和授权书,于2月23日披露了相关情况。

    对此,北京监管局认为,上述授权行为是《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八项规定的重大事件,孟凯未及时告知公司该重大事件的行为,属于隐瞒应当披露信息或不告知应当披露信息的行为,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三款所述“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使从事前两款违法行为”。

    同时,该情况也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行为。因此,北京监管局决定对孟凯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六十万元;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四十万元。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表示,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孟凯在签署相关授权文件时,没有主动告知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而公司于2月22日知悉该授权委托事项后,已于次日早间给予公开披露,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为维护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向北京监管局递交陈述、申辩材料,并要求举行听证会,申请免于对公司进行处罚。

    最新情况显示,12月18日下午北京监管局就将召开听证会。公司表示,将根据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