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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主卖房后被判赔300万 因房价上涨拒履约

    现在全国各地的房价都在涨,消费者是早买房早好。近日有一名房主卖房后被判赔300万,这究竟怎么一回事?房主为何会被判赔300万呢?原来是因为现在的房价飞速上涨,所以房主就拒绝履行合同,最终被买房人告上法院。

    房主卖房后被判赔300万
    房主卖房后悔拒履约

    这名房东面对巨额的利益,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合同,最终房主卖房后被判赔300万近日,通州区法院就对一起此类案件做出了判决,判决卖房人赔付290万元的高额房屋差价和10余万元其他费用。

    因为涉案的房屋价值上涨至翻倍,卖房人称房屋系夫妻共有财产,出售房屋时没有得到其配偶的支持,故拒绝履行约定。买房人无奈之下将卖房人告到了法院,提出索赔差价的诉求,法院在审理后认为卖房人存较大过错,故支持这一诉求,判定赔偿差价。

    房价上涨卖房人后悔拒履约

    2016年1月,买房人付女士与卖房人魏女士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魏女士以275万元的价格将位于通州区的一套房屋出卖给付女士,房屋约102平方米。合同签订后,付女士依约支付魏女士购房定金、物业交割保证金等各类费用17万元。

    2016年3月,付女士通过相关购房资格审核后,要求魏女士及时办理后续履约手续。但此时通州区房价飞涨,魏女士以付女士签订合同时不具有购房资格为由,拒绝履行合同。

    无奈之下,付女士选择向通州区法院起诉魏女士,要求魏女士履行合同。魏女士提出,涉案房屋系夫妻共同财产,其出卖房屋的行为并未得到配偶黄先生的同意,故无法履行合同。针对此问题,中介公司向法院提交了署名为黄先生的同意出售房屋的声明。但通过笔迹比对,该署名与黄先生的笔迹区别明显。此外,黄先生本人也拒绝出售此套房屋。经法院释明,付女士认可该署名并非黄先生的签名。

    面对此情形,付女士选择向法院申请变更诉讼请求,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魏女士返还购房房屋差价损失、违约金、定金等各类费用等共计370万余元。法院委托评估机构对合同解除时该房屋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显示房屋价值已经翻倍,涨至574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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