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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租赁新政连续出台 多渠道筹措房源是重点(2)

    山东省的政策中特别提到了支持承租人权益的进一步完善。承租人可凭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申报居住登记、申领居住证。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登记常住户口,享受义务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探索租房者子女就近享受中小学义务教育。

    深圳:开展“城中村”规模化租赁试点

    深圳《实施意见》则是8月28日由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发布的《深圳市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正式文件。该文件也着重提到了房屋租赁市场中房源的各种创新来源,提出健全以市场配置为主、政府提供基本保障的住房租赁体系。

    深圳提出,每区至少开展一项“城中村”规模化租赁试点。深圳《实施意见》提出引导“城中村”通过综合整治开展规模化租赁,要求各区政府至少要组织开展一项“城中村”规模化租赁试点工作(有条件的区可以街道为单位开展试点工作),引导各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继受单位通过综合整治提升“城中村”的品质,将符合安全、质量、消防、卫生等条件和违法建筑查处相关规定的“城中村”,改造成租赁住房并对外长期租赁经营。

    此外,还允许商业用房改建为租赁住房。深圳《实施意见》从优化空间资源着手,提出在符合城市规划和公共配套要求的前提下,经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允许已建成并空置的商业建筑以宗地为单位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积率不变并按规定调整土地用途,调整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应当按照居民标准执行。改建后的住房仅限租赁或整体转让,不得分割转让或以“以租代售”等形式变相分割转让。

    有业内人士认为,深圳《实施意见》中给予城中村的农民房用于租赁的合法性待遇至关重要。因此,实施意见提出,允许产权手续不完善、但经济利益关系已经理顺的“城中村”以及其他建筑,在符合规划、消防、安全、环保政策的前提下,用于住房租赁经营并纳入住房租赁合同备案管理。

    这其中的要点在于消防关,这是解决合法性最为关键的一点。如果没有消防等合法性,所谓规模化租赁是不可能的。同时,对于需要改造的,区级财政还将给予补贴。这或将大大调动原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积极性,这是前所未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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