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中小投资维权机制 是我国资本市场法治化重要标志
自2014年12月成立以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下称投服中心)建立健全了中小投资者行权维权的新途径、新机制,投服中心“事前持股行权、事中纠纷调解和事后支持诉讼”的一整套工作机制,被称为中小投资者保护的“投服模式”。
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投服中心负责人表示,投服中心及其各项工作机制的构建,填补了中小投资者法律保护和市场保护的短板和空白,是我国资本市场法治化、市场化改革的重要标志。
记者:目前持股行权试点已拓展到全国,投服中心持股行权总体情况是什么?在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有哪些典型案例?取得了怎样的效果?
负责人:2016年2月,持股行权正式在上海、湖南、广东(不含深圳)试点。经过一年多试点,2017年4月14日,证监会批复同意投服中心将持股行权试点扩大至全国。目前投服中心已持有沪深交易所3255家上市公司每家100股股票。
投服中心主要通过参加股东大会、发送股东建议函、质询函、参加重大资产重组说明会、投资者说明会、现场查阅、公开发声、提起诉讼等形式行使股东权利。截至8月底,投服中心共计行权618次,其中行使质询权163次、建议权357次、表决权58次、查阅权33次、诉讼权7次;共参加了58家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26家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3家上市公司投资者说明会,赴33家上市公司现场查阅,向上市公司发送股东建议函255件,公开发声11次。
针对宝能万科之争、一汽轿车违反承诺等,投服中心在媒体公开阐述观点,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特别是针对ST慧球公司治理混乱问题,投服中心四次公开表态、两次参加股东大会,推动公司治理回归正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