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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塑保险监管理念定位 保险业不许再出现“特殊公司”(2)

    陈文辉表示,通过摸清风险底数、严控市场准入、治理股东虚假出资、规范产品开发、规范公司投资举牌行为、严控流动性风险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控制增量风险,减少存量风险,坚决刹住风险累积蔓延的势头。针对重点问题公司,及时采取有针对性处置措施,维护公司稳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坚持“保险业姓保”,陈文辉强调,背离“保险业姓保”的后果极其严重,保险产品首先是一个消费品而非投资工具;正确看待保障型保险产品的市场空间;准确把握“保险业姓保”的衡量标准。

    陈文辉强调,当前保险业处于特殊而又重要的关键时期,保险监管责任重于泰山。要强化外部监管协调。自觉服从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的领导及其办公室的统筹协调,积极配合人民银行履行好宏观审慎管理职责,自觉加强与其他监管部门、相关部委以及地方金融管理部门的协作,筑牢全国一盘棋的金融“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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