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特许经营缺乏法理依据 已经不合时宜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在16日召开的PPP立法研究成果发布暨研讨会上表示,随着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推进,基于“正面清单”思维的政府特许经营缺乏法理依据,已经不合时宜。
据悉,作为解决公共基础设施融资和市场准入的方式,政府特许经营与政社合作模式存在理念上的本质不同,但从国内政策制定和具体实践看,二者很容易被混为一谈。
今年7月,国务院法制办全文发布《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条例(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
对此,刘尚希认为,征求意见稿摒弃了“政府特许”而采用了“政社合作”,这标志着立法已经摆脱了计划经济体制。
“但是立法也有一些地方比较模糊,需要进一步明确,这也取决于立法定位。平等关系不是泛泛谈论,应该是以民商为基础、以市场为导向、以社会为本位的立法思维。”刘尚希说。
在他看来,立法最终是要解决不确定的问题,要从供给侧改革的背景下去理解政社合作,将共治理念贯穿始终,从而形成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