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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海证券公告证监会罚单 罚单涉及三大业务

    7月28日,国海证券公告称收到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自本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决定作出之日起一年内,暂不受理公司债券承销业务有关文件(已受理的文件按规定继续办理),暂停资产管理产品备案,暂停新开证券账户。

    违规行为曝光

    2016年12月国海证券发生债券风险事件,公司原员工张杨等人以国海证券名义在外开展债券代持交易,未了结合约金额约200亿元,涉及金融机构20余家,给债券市场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国海证券公告证监会罚单
    国海证券公告证监会罚单

    为查找事件成因,证监会对国海证券债券交易业务、资产管理业务,以及与之相关的内部控制、合规管理、风险管理等事项,进行了全面的现场检查,检查发现,国海证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是资产管理部门协助证券承销部门销售债券,员工管理混乱,激励约束机制失衡;

    二是未严格落实合规审查和隔离墙等制度,风险监控未全面有效覆盖;

    三是资产管理业务运作不规范,代签名、代盖章现象严重,投资主办人与实际管理人不一致,产品发生重大变更未及时告知客户,资产管理产品与提供投资顾问服务的信托产品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和利益输送行为;

    四是张杨等员工假冒公司名义对外大量开展债券代持交易;

    五是深南大道营业部副总经理姚芳违规借用客户证券账户,为客户与他人之间提供融资中介服务;

    六是对清溢光电等企业首发上市保荐项目未作充分尽职调查。

    罚单涉及三大业务

    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规定,证监会对国海证券作出决定:

    一、自本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决定作出之日起一年内,暂不受理债券承销业务有关文件(已受理的文件按规定继续办理),暂停资产管理产品备案,暂停新开证券账户;

    二、责令处分燕文波、王者旻、邓卫中、陈嘉斌、耿聪等有关责任人员,并报告结果;

    三、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在一年内对公司开展全面内部合规检查,并每季度向证监会提交检查和整改报告。

    除了对公司层面的处罚决定,证监会对“萝卜章”事件相关责任人也采取了行政监督管理措施,相关人员涉及部门有资产管理部、合规部等。

    国海证券公告表示,自去年底发生张杨等人伪造公司印章私签债券交易协议事件后,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公司组织开展了全面自查自纠,从合规管理、风险控制、制度建设和员工职业道德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整改优化。目前,公司经营稳定,流动性风险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