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为新三板改革发展确定基调 精选层或是头等大事(2)
相较于目前新三板协议转让、做市转让两种主要转让方式,竞价交易制度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交易原则,可以进一步促进二级市场的流动性和活跃性。
投行老范介绍,1997年之前,纳斯达克各层次均采用竞争性做市交易制度,做市商利用信息不对称的优势地位,可能会侵害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因此股票价格缺乏有效性。之后纳斯达克改为“竞价+竞争性做市”交易,以强制的外在约束规范做市商的报价,使得投资者既能与做市商做交易对手,也能直接从其他投资者手中买卖股票。这种混合型做市交易制度延用至今,市场多年来的良好运行证明了它是一种有效的运作方式。
“新三板可以尝试在分层之后的高层次做市股票中,引入有条件竞价的制度。”在投行老范看来,有条件的竞价是指在时间上有限制,比如收盘前后某个时段,或者设置一定的涨跌幅限制。“因为与A股相比,新三板无论在体量、参与人数、企业成熟度上都不一样,加上人少盘子小,如果连续竞价交易,盘子很容易被拉得忽高忽低,所以更适合采用有条件的竞价交易,避免股票大幅波动。”
除了竞价交易制度外,市场也在期待大宗交易制度的适时推出。联讯证券研报显示,2017年新三板市场将面临巨量限售股到期和大量基金理财产品到期的双重压力。Choice数据显示:2017年全年解禁股数量将为1375亿股,超过2016年全年解禁股数量1159亿股。
此外,2015年有3533只新三板相关基金理财产品成立,2016年有3722只新三板相关基金理财产品成立,2017年将至少有198只新三板投资基金到期,而更多的未公布到期时间的基金理财产品也存在今年到期的可能。
对于投资者数量难以见长、流动性并不活跃的新三板来说,承接这些股份存在一定压力。对此,联讯证券新三板研究院负责人向记者表示,由于缺少大宗交易渠道,对做市企业而言,股东进行规模较大的减持或增持交易行为,在政策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可操作性不高,市场对大宗交易的需求有一定的内在合理性。该负责人认为,市场对大宗交易的呼声已久。
2月26日,在证监会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主席刘士余也作出“在资本市场参与者达成共识的一些关键性制度上,必须迈出关键步伐”的表态,但管理层究竟何时会推出大宗交易,是整体推行还是先在创新层或者做市企业进行试点,仍需观察。
转板预备还是独立发展
新三板如果再分层,优质企业的价值将更为凸显。然而不能忽略的是,随着IPO进程加快,以及上市公司频频在新三板寻找并购标的,一些优质的新三板企业正在转移资本运作阵地。据Choice数据显示,截至3月3日,新三板上共有14家企业成功“转板”,除了三星新材是登陆主板市场外,其余企业皆去往了创业板或者中小板。
与此同时,还有383家企业处于上市辅导期,87家企业进行了IPO首发申报,其中有32家拟进军主板市场,55家瞄准了中小创市场。另外,2016年共有17家新三板挂牌企业被上市公司100%全资收购。
新三板企业IPO热度不减,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在2月10日举行的全国证券期货工作监管会议上表示,让一批创新能力强、诚实守信、市场前景好的企业,能够转板的就转板,不愿意转板的就在新三板里面绽放。
那么,“精选层”的功能定位究竟是什么?是“转板”的绿色通道,还是侧重于独立发展的交易市场?
“在我看来肯定不会成为一个转板的跳板”,投行老范认为,新三板的目标是成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一个组成部分,地位与上交所、深交所平等,“制度设计合理的‘精选层’会是一张王牌,如果流动性和融资能力大幅提升,其将成为新三板上一个匹敌创业板的阵地,留住优质企业。”
李高也有着类似的观点。在李高看来,目前IPO进程加快是面向未上市的好企业开闸,而“精选层”将以另一种方式开闸,只不过对象变成了新三板上的优质企业。如果推出“精选层”,在交易、投资门槛上做进一步变革,使得“精选层”成为一个近似于中小板和创业板的交易市场,将可能扭转部分企业转板的想法。
李高分析,“转板”时间长,过程复杂,期间还无法融资,“企业去IPO无非是想获得流动性和估值,如果这些在‘精选层’也能实现,新三板的‘苗圃’功能将更为突出,那么很多新三板企业也许就不想折腾去转板了。”
“‘精选层’究竟会承担什么功能,取决于成立‘精选层’的目的。”联讯证券新三板研究院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如果“精选层”企业是作为上市企业的预备队,那么就需要推出相应的转板机制配合;如果其目的是为了将“精选层”企业留在新三板绽放,不如着重解决广大创新层企业迫切的需求。
因此,在该负责人看来,虽然再分层是新三板发展的必然趋势,但是,目前在创新层推出不到一年、差异化配套制度尚未出台的情况下,虽然管理层提出今年改革的重点是市场分层,但并没有明确提到就是“精选层”,或许管理层会先从完善创新层本身切入改革,普惠更多质地优秀企业,解决基础性问题之后再着手推出“精选层”,否则会将创新层置于一种比较尴尬的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