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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子在浴室卖淫 所得收益四六分成

    女子在浴室卖淫,挂羊头卖狗肉与男子在浴室内进行性交易。近日,一对夫妻因为容留卖淫女在自己的浴室内卖淫而被判刑并罚款。女子为赚钱竟然在浴室内卖淫,与浴店老板同流合污竟隐藏得如此完美。

    女子在浴室卖淫
    女子在浴室卖淫

    女子在浴室卖淫,脱光与男子性交易,浴店老板负责在外把风,赚的钱双方六四分。为了牟利,夫妻二人竟让卖淫女在自己经营的浴室内卖淫。近日,经江苏省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容留卖淫罪分别判处黄大国、潘小兰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黄大国和潘小兰是夫妻,二人在盐城市城南新区经营一家浴室,但生意一直不好。为招揽生意,提高收入,二人竟想到暗中在浴室内提供特殊服务。他们与卖淫女陈某取得联系,让陈某在其经营的浴室内卖淫,所得收益四六分成。

    2016年3月29日下午,卖淫女陈某在浴室向嫖娼人员蔡某、张某卖淫。事后,蔡某将嫖资100元交到吧台,二人从中得利40元。张某还未付嫖资,就被接到举报的民警当场查获。

    归案后,二人意识到自己行为带来的不良影响,对此后悔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