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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绿股份被责令整改 证监会称公司存在四项问题

    11月11日,新绿股份收到证监会山东监管局发出的《关于对山东新绿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新绿股份被责令整改,其上指出了该公司存在的四项问题。根据新绿股份半年报显示,截至2016年6月30日,新绿股份向公司控股股东陈星之父陈思所控制的三家企业借款余额合计达9084.83万元。

    新绿股份被责令整改
    新绿股份被责令整改

    而这三家企业分别是莒南鸿润食品有限公司、山东绿润食品有限公司及北京绿润食品有限公司。同时,针对于上述关联公司的资金往来,新绿股份未依法履行审议程序和临时公告义务。其次,新绿股份被责令整改的问题中还存在重大事项未及时披露问题。

    例如,陈星于2015年12月分6次将其持有的5842.73万股股份质押,占总股本的39.75%,上述事项公司于2016年7月9日进行方予公告。此外,新绿股份存在对外担保事项未依法履行审议程序问题。公司2016年半年报披露的1.04亿元的对外担保事项均未依法履行审议程序。

    值得注意的是,经查,该公司甚至存在多笔与关联方的大额资金往来不入账或虚假入账,且存在虚假采购、虚增销售收入等问题,因此新绿股份被责令整改。而且公告显示,新绿股份上述行为违反相关规定,证监会山东监管局要求新绿股份于2016年12月5日前提交整改的书面报告。作为新绿股份的主办券商,海通证券也披露公告,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