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宝遭用户讨债 逾期管理费不合理
近日,多名借贷宝用户来到北京,向借贷宝、媒体和多家监管机构表明诉求,希望寻求解决办法,对于借贷宝用户进京要说法的原因。
借贷宝方面对记者表示,“詹某等人,绕开借贷宝平台正常交易规则,高息出借后被逾期,故联合其他人员,构陷公司‘虚假宣传’,企图通过给公司施压,为其垫付债务款项。这是该等所谓‘维权人士’的主要诉求。”
借贷宝用户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希望通过借贷宝‘赚利差’,在这上面可以赚点钱,宣传时借贷宝承诺的催收力度比较大,而且有合同,欠钱不还后还会收逾期管理费(催收费),但是在出现逾期后,逾期欠款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借贷宝催收团队没有尽到责任。”
催收费计价之争
借贷宝逾期催收的有效性,以及平台不合理的逾期管理费规则是此次维权事件的争论焦点。
借贷宝用户出示给记者的两张照片中显示,同是5万元本金,利率15%,逾期150天左右情况下,在同一用户的信息中显示,作为出借人,借款人欠他的钱一共是5.5546万元,而作为借款人,他欠的钱一共是8.0141万元。“借款人逾期后,催收费用太高了,按照这样的比例,算下来欠款一年就会翻倍。”借贷宝用户表示。
此前借贷宝与用户的借款协议显示,借贷宝催收费(逾期管理费)收取分为“基础逾期管理费”和“特别逾期管理费”两部分,基础逾期管理费为按逾期天数乘以0.1%收取,特别逾期管理费的收取标准为,逾期超过16天,收取未清偿债务的20%,超过76天收取未偿还债务的30%,为一次性收取。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借贷宝公布调整收费规则,对催收费采取新的计收规则,总体费率下调,上限不超过应收款的30%。同时,7天内逾期免逾期费,在30天内逾期,费率为5%,31天至60天内费率递增至15%,61至90天内费率递增至20%,超过90天逾期后,费率递增至30%。
对于逾期管理费的定价,借贷宝用户多次申明态度,“平台在中间收取的逾期管理费太高,钱都是平台赚去了。”
对于此类费用的定价规则和合理性,有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借贷宝收取逾期管理费没有法律依据,而且这也存在变相违背国家关于民间借贷的最高利息限制的问题,同时也违背了合同法的公平原则。
不过,也有持不同观点的律师在接受采访表示,“催收是对企业坏账或个人欠款进行补救的民事行为,是金融机构控制风险的重要手段。借贷宝建立立体催收体系和逾期管理费,是防范风险的必要手段。”
记者查阅2015年6月由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根据第二十八条、二十九条规定显示,法院支持的最高的借款年利率为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