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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与13岁女友开房 是性侵还是自愿发生的关系?

    大家来评一下,男子与13岁女友开房,这究竟是诱奸还是自愿发生关系?报道称,一则“初中女生被大叔带到宾馆开房”的传言,在福建三明市宁化县安远镇上传得沸沸扬扬。据悉,这个女生才13岁,是喝了酒之后被带去开房的。在醉酒状态下带去开房,男子的行为实在令人怀疑。不过,真相似乎没有这么简单。

    与13岁女友开房
    小伙与13岁女友开房

    如果这个13岁女孩只有跟男子开一次房,最后也告诉家人或者报警处理,可能此事可以断定为性侵事件了。但是,这个男子与13岁女友开房之后不久,女孩竟然再次与男子开房。这说明什么?很大可能,这个女孩并非被逼的,甚至有可能是自愿与男子发生关系的。

    小编是假设这样的情况,如果女孩两次都是自愿献出自己的身体,那么就有点过分了。才13岁的年龄,应该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才对。可惜,过早发生关系,实在不妥。当然,现在只是个人猜测,可能女孩也有苦衷的。

    新闻详情:记者赶赴当地调查,找到了涉事女生小花(化名),她在镇上一所中学读初二,未满14周岁,父母在外地打工,平时由76岁的爷爷照看。而带她去开房的究竟是何人?

    小花说,第一次开房时,她喝了3瓶啤酒,“没有反抗能力”,与对方发生了关系。事后,中年男子给了她100元,让其不要告诉家长,不能报警。次日,她再次与该男子开房……

    记者获悉,涉事男吴某坚,是安远镇枫坪村人,今年44岁。枫坪村的村主任说,吴某坚离开家乡很久了,之前找过一个外地女人,生了两个孩子,随后女人跑了,吴某坚“不种地、不打工、混社会”。

    据了解,小花的家人报警后,吴某坚被宁化县公安局刑拘。目前,案件调查进展如何?昨日,记者到宁化县公安局,提出采访请求。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案经办民警正在侦查另一起案件,他不清楚具体案情,不便接受采访,“了解情况后,再对外通报”。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性侵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性侵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性侵论罪,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