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转股实行“一企一策” 债权以银行贷款为主(2)
吴亚平告诉本报记者,此轮债转股不要寄希望于政府或者政策给予更多的支持,还是强调市场自主决策。
今年3月以来,决策层对于“债转股”的表态,市场化被一以贯之,如何市场化的路线也逐渐清晰。
近日,有报道称,银监会就《关于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金融债权债务处置的若干意见》向市场征集意见,其中市场化、遏制逃废债也是强调的重点。
债券等是否纳入由参与方自主协商而定
方案中指出,适用债转股的债权以银行贷款为主,债券等是否纳入由参与方自主协商而定。
实际上,多个地区已经在供给侧改革文件中提及市场化债转股,湖北、吉林对于债转股的目标非常明确地选为银行债权;河南债转股对象是国有金融机构债权;山东债转股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债权;而山西和青海并未指定债务类型,相对范围更加模糊。
招商证券固定收益研究主管孙彬彬认为,从最新案例来看,债转股的进展与是否涉及债券债务关联度更大。如果债转股没有涉及债券,进展相对顺利,企业偿债压力降低。如果债转股涉及债券,因为债券持有人的复杂性,回收期的延长对于债券十分不利,推进障碍较大。
此前的东北特钢、川煤违约的持有人会议上,债转股都遭到了持有人的强烈反对。
明明告诉本报记者,银行贷款债务人比较集中,主要是某一家或某几家商业银行,这样有利于债务人、债权人来协调沟通。但是债券持有人非常分散,甚至还涉及二级市场的流通,所以债券债转股将更加谨慎。
上述资产管理公司人士告诉本报记者,一方面债券牵扯到太多投资者。另一方面,债券本来是有流动性的,直接将债券转股可操作性不强,除非将债券转为股票,而非股权。如果是上市公司,就比较好推;如果不是上市公司的话,市场不会愿意债转股。
二重重装多方协调下最终受偿率60%;熔盛重工案例有一定特殊性,难以复制;中钢集团(负债600亿元左右)与渤海钢铁(负债1920亿元左右)债转股进程坎坷,前者不断推迟“10中钢债”的回售,后者剥离天津钢管等子公司,自身渐处于掏空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