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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光标董事长胞兄内幕交易 获知预亏提前溜号

3月18日晚,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证监会近期对4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其中,2宗内幕交易案,1宗操纵股票价格案和1宗信息披露违法及在限制期限内买卖股票案。

在2宗内幕交易案中,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色光标)董事长赵某某、原证券事务代表徐某,是蓝色光标境外参股公司重大亏损这一内幕信息的知情人。赵文源为赵某某的近亲属并关系密切,且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与徐某存在联络。

蓝色光标内幕交易
蓝色光标内幕交易

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赵文源于2015年4月3日使用其本人证券账户卖出所持9万股“蓝色光标”,避损金额391,130.2元,构成内幕交易。依据《证券法》第202条规定,天津证监局决定没收赵文源违法所得391,130.2元,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的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在今年1月份,天津证监局曾发布有关蓝色光标的内幕交易处罚决定书,将公司董事长之兄在业绩预亏公告前突击减持上市公司股票构成内幕交易的详情公之于众。

据处罚决定书披露,2013年9月,蓝色光标完成对英国上市公司Huntsworthplc(下称HNT)的投资,获得约19.85%股权,成为其单一最大股东,并拥有一席董事会席位,由蓝色光标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赵某某担任。同时按照我国会计准则要求,对该项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

2015年3月19日,蓝色光标披露2014年年报,以HNT的经纪公司发布的业绩分析预测报告作为基础,在2014年年报中确认了252万英镑(折合人民币约2605.72万元)的投资收益。但在随后的4月10日,蓝色光标发布临时停牌公告,称由于HNT将于当天公布其相关财务数据等信息,公司将据此披露《2015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公告》。

至4月13日,蓝色光标发布重大事项公告,称HNT对其控制的两家子公司进行了商誉减值,减值金额合计7150万英镑,造成HNT在2014年度亏损5617.2万英镑。受此影响,蓝色光标2015年一季报业绩将减少约1.28亿元。同日,蓝色光标发布2015年一季度业绩预告,预计当期亏损,净利润为-9588万元至-1.11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91%至178%。受此影响,蓝色光标股票复牌立即遭到投资者“用脚投票”,复牌后股价连续下挫。

然而,在这一业绩波动的背后,据监管部门查实,蓝色光标董事长赵某某的哥哥赵文源于4月3日全部卖出其所持9万股蓝色光标股票,构成内幕交易。

回看这起内幕交易形成过程,赵文源原持有蓝色光标股票1万股,后经蓝色光标资本公积转增等,共持有“蓝色光标”股票9万股。根据赵文源提供的手机通讯记录显示,2015年4月3日,赵文源电话联系徐某(蓝色光标原证代,属内幕信息知情人)后随即电话联系马某(负责操作赵文源账户)。之后,马某即操作赵文源证券账户卖出全部“蓝色光标”股票,卖出金额达332.94万元。

需注意的是,HNT将计提大额商誉减值这一内幕信息于3月27日形成,公司股票4月10日临时停牌,徐某系4月2日获知相关信息,赵文源则在4月3日指令卖出其持有的全部“蓝色光标”股票,其证券交易活动与该内幕信息基本吻合。同时,赵文源在上述内幕信息公开前与内幕信息知情人徐某存在联络,其证券交易活动与内幕信息高度吻合。

天津证监局指出,对于4月3日交易“蓝色光标”股票,赵文源不能作出合理说明或者提供证据排除其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从事相关证券交易活动。天津证监局因此认定,赵文源的这一交易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所述内幕交易行为。

经测算,赵文源证券账户4月3日卖出“蓝色光标”股票避损金额为39.11万元。天津证监局据此决定,依照《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没收赵文源违法所得39.11万元,并处以39.11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