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通报3起传播虚假信息案 严重扰乱市场秩序
3月18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公开通报3起典型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案件查处情况,以及4宗违法违规案件。其中,江苏省泰兴市张某凭空杜撰了“刘士余:注册制不适应社会主义中国国情”的虚假信息。证监会将继续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进一步查证传播该虚假信息的其他责任主体,严肃追责。
据邓舸表示,近期,市场出现的多起不实传言,严重扰乱市场秩序,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证监会在持续加强舆情监测的同时,组织稽查执法力量即刻开展线索排查、信息溯源和调查布控等工作,现已查明2起造谣传谣案件的违法事实,同时还向公安机关移交1起涉嫌犯罪的线索,公安机关现已查获谣言编造人。
经证监会查明,今年2月24日,深圳某证券公司策略师王某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即在其个人微博上以确定口吻公开转发、传播“3月1日起创业板全面停止审核”的虚假信息,成都某经济新闻报社记者李某在未确认该信息真实性的情况下,遂编撰深度解读文章,该报社未按照有关规定审核该文章的真实性,即通过其网站刊发,后并被多家其他媒体转发,对市场产生严重误导。证监会还查明,2月24日,李某利用微信公众号“弥达斯”,编造并发布“招行催国家队还钱”的虚假信息,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上述2起案件现已调查终结,下一步,证监会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违法主体的法律责任,相关处罚处理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另经查明,3月1日,江苏省泰兴市张某凭空杜撰“刘士余:注册制不适应社会主义中国国情”的虚假信息,并在“新浪股吧”中发布。据张某供述,其因炒股亏钱,为发泄不满遂编发该虚假信息,用证监会主席的口吻是为了响应力更高。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进一步查证传播该虚假信息的其他责任主体,严肃追责。
邓舸指出,证监会将会同有关部门,始终对各类股市谣言保持严密监控、快速反应,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从严从快打击,务必使造谣传谣者付出沉重代价;对传播媒介违反相关信息传播管理规定、误导市场的,还将按程序移交有关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邓舸再次重申,证监会将通过新闻发布会、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发布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和监管执法的权威信息。广大投资者应坚持不信谣、不传谣,避免自身利益受到损害。
此外,近期证监会对4宗违法违规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其中,2宗内幕交易案,1宗操纵股票价格案和1宗信息披露违法及在限制期限内买卖股票案。其中,2宗内幕交易案分别涉及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邓舸表示,证监会将持续对内幕交易、操纵股票价格、信息披露违法和在限制期内买卖股票等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