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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改第一步挤出万亿红利 电力市场雏形初现

    万众期待中,电力市场化的构建迈出重要的“第一步”。11月30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6个配套文件正式印发,从输配电价改革、电力市场建设、电力交易机构组建、放开发用电计划、售电侧改革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等6大方面为电力市场构建提供了路径。

    电改第一步挤万亿红利
    电改第一步挤万亿红利

    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巡视员王强在通气会上表示,6个配套文件的发布,标志着新一轮电改开始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华北电力大学曾鸣教授向记者表示,此轮电改最大的亮点是售电侧改革,通过“管住中间、放开两头”,建立真正的电力市场。

    2014年,全国发电量达到5.5万亿千瓦时,电网企业售电收入约3万亿元。据此估算,售电侧市场开放后将有万亿级的市场空间,原本由电网企业独享的这部分收入,其他企业终于可以分羹了。

    根据记者梳理,桂东电力(600310.SH)、粤电力A(000539.SZ)、内蒙华电(600863.SH)、科陆电子(002121.SZ)、比亚迪(002594.SZ)、孚日股份(002083.SZ)、四方股份(601126.SH)等上市公司相继宣布将涉足售电市场。

    扫除市场化障碍

    2015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下称“9号文”)启动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提出“坚持市场化改革。区分竞争性和垄断性环节,在发电侧和售电侧开展有效竞争,培育独立的市场主体,着力构建主体多元、竞争有序的电力交易格局”。

    如果说9号文是新一轮电改的“顶层设计”,那么此次发布的6个配套文件则是电改落地实施的“操作手册”。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研究员景春梅向记者表示,配套文件的印发是为了落实市场化改革,扫清目前与市场化这一大方向不符的体制机制。

    以往国内的电力价格由政府核定,电力产业链上,发电企业的电量核定上网电价后,由电网企业负责从上网到用户的整个过程,电价错综复杂。输配售环节由一家公司控制,造成输配环节的成本十分模糊。

    要从现有体制转变为市场形成价格,输配电价核定就变得非常关键。“单独核定输配电价是实现市场化交易的基础,是放开竞争性业务的前提,对于还原电力商品属性,全面实现电力体制改革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国家发改委解读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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