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积金贷款条件放宽 首付比例全面下调(4)
也就是说,最终执行的新政取消了原本的“累计缴存”的要求。
据了解,去年10月份住建部、央行以及财政部三部门发布的《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就有规定,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不过,广州尚未对异地缴存合并有相关规定。
额度计算方式调整
除此之外,新政对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也作出了调整,由原本的账户余额×2+月缴存额×到退休年龄月数×4,改为:账户余额×8+月缴存额×到退休年龄月数,最后落地的计算方式调整和去年10月份审议通过的标准保持一致。
算算账
以月缴存额为500元,连续缴满4年,距离退休年龄为30年为例。
原公式:账户余额×2+月缴存额×到退休年龄月数×4=24000×2+500×30×12×4=768000元,可贷得个人最高上限50万元。
现有公式=账户余额×8+月缴存额×到退休年龄月数=24000×8+500×30×12=372000元。
公积金中心对此表示,新的可贷额度计算公式实行贷款可贷额度与个人缴存额挂钩,更加侧重于缴存职工的账户余额,鼓励职工多缴多贷,避免投机性缴存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