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寺庙乱象丛生:传四大名山纷纷准备上市
出海、上市、法人,这些离千年古刹多远?动漫、博客、基金,这些离得道高僧又有多远?
真不远。社会的现代化、商业化,已经开始敲千年古刹的门,叩修行者的心。
拒绝,还是随流?《国际金融报》记者近日拜访了3个寺院,采访了3位沙门(佛教出家众),他们一边在佛教界运用现代科技,适应现在的社会,一边又对无孔不入的商业化感到无奈,痛心。他们的心路历程,也许是另一个反观社会发展的独特视角。
谁的寺庙
经营收费、高价门票、拉客聚财,这是商人的寺庙,还是方丈的寺庙?学诚法师告诉记者,其实在法理上,很多寺庙都没有明确的法人地位
学诚法师是龙泉寺方丈,还是中国佛教协会驻会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中国佛学院副院长。龙泉寺在学诚法师带领下,正在积极地融入现代化。动漫、9种语言的博客、网络科技等现代化技术,已经成为龙泉寺弘法的手段。
对于一些地方政府、私人、企业,利用寺院进行违法经营,学诚法师曾多次谴责,但他认为,在当前,许多寺院几乎无力维护自身权益。
学诚法师说,佛教活动场所(寺院庵堂)没有明确的法人地位,不能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是导致寺院“被绑架”的首要原因。目前全国佛教3.3万个宗教活动场所,大多数尚未能办理房地产权登记。没有明确的法人地位,不能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不具备完整的民事主体资格,寺院“被假冒”就没办法维护自身权益。
“由于历史原因,目前我国相当一部分寺院被划给旅游部门(以及园林部门与文物部门)管理,至今无法收回给佛教界。”中国佛教协会会长传印长老指出,如果不能解决寺院的法人地位问题,寺院无力维护自身的权益。
甚至还有一些“假冒寺院”。“有的企业或个人,为了旅游与经济目的,私自修建寺庙,建成后按照商业模式运作赚取利润。此类寺庙既没有登记为宗教活动场所,也没有正规的佛教教职人员住持,不与宗教界发生任何来往,但是却开展了某些宗教性的经营项目,甚至具备了一定的宗教功能,而成为一种‘准寺庙’或‘准宗教活动场所’。”学诚法师提醒说。
“这样的寺庙,只是单纯的旅游场所。不存在任何的宗教功能,只是徒具寺庙的外表而已。这些‘准寺庙’的背后大多有当地政府部门的支持,令当地宗教事务部门鞭长莫及,这也是‘准寺庙’非法经营行为不能得到有效规范的根本原因。”学诚法师说。
另外,强制性高价门票、高价香火,本身就是“假冒佛教”以营利为目的的非法行为,而一些商业机构打着寺院的名义,成立佛教慈善基金,接受信众给寺院的捐赠,同样是违法行为。学诚法师说,“各种非宗教行为主体,打着宗教的旗号,大肆捞取非法利益”。
“目前不少寺院被临近风景区包围,一些旅游单位,借佛教的牌子招揽生意,刻意混淆宗教活动场所与宗教旅游场所的区别,有意混淆旅游消费与宗教经营性消费之间的区别。使得很多香客被强制要求进行旅游消费(如门票),很多游客被强制要求进行宗教消费(如香火),这在佛教名山名刹表现得尤为突出。”学诚法师说。
他还特意教记者怎么甄别:“当今的寺庙已经形成了‘宗教活动场所’与‘宗教旅游场所’并存的格局。两者具有显著的区别,前者是由宗教部门主管,通过‘非营利性’的经营方式,满足‘信教群众’的宗教需求;后者是其他政府部门(主要是旅游部门、园林部门、文物部门)主管,通过‘营利性’的经营方式,推动‘旅游产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