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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庄因人祸被淹没 得不到合理安置村民申诉无门

今年6月份,据媒体报道安徽省阜阳市颍上县江口镇三个自然村因阜阳口孜东矿首采塌陷导致被水淹没。当时出现村民房屋浸泡在水中无法居住,然而,据相关人士了解到,时至今日,受灾的村民仍未得到妥善的安置和应有的拆迁补偿。由于地方政府的不作为,或无视某些应该解决而长期有意不给予解决的遗留问题较多,致使产生部分民怨在所难免。既然问题已经暴露,政府就再也没有理由回避或更加错误地給予致命打击。

因采煤塌陷 民房开裂倒塌无法居住

据当时进入塌陷区邓庄的记者采访报道,村庄的一半已经完全浸泡在了水中,有些房屋已经被水浸泡倒塌,而浸泡在水中没有倒塌房屋已经出现了不同程度开裂、倾斜。在村子西面下沉的水面上停着几个小船,进出只能靠摆船进出。同样情况的还有夏圩村下辖另外的两个村庄小张庄与王小庄,共涉及三个村庄,1300多人口。

安置地无着落 拆迁补偿存争议

其实早在口孜东矿没有投产之前的2011年12月份,颍上县江口镇就贴出公告,确认夏圩村为首采塌陷区,并要求村民做好搬迁准备。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村民们没有得到合理和公平的拆迁补偿,在失去家园后甚至也没有享受到妥善的安置。即使他们去向当地政府诉求解决实际困难,也没有任何作用。

安徽阜阳颍上村庄因“人祸”
安徽阜阳颍上村庄因“人祸”

据当时接受采访的村民王乐天告诉记者,2012年12月11日江口镇政府以核实需要拆迁人口数为名义要求村民签字,大部分人签字之后,才将补偿标准下发告诉村民,而补偿标准的落款日期是2012年12月11日和核实人口是同一天,摘录自阜阳新闻:(2012年8月30日市安委办主任李哲带领市安监局副局长李贺阜阳涉及颍上县江口镇夏圩村3个自然村398户居民1368人,搬迁协议于今年6月份已签定,搬迁费用已支付,)可是据村民反映到目前为止没有和村民签订任何拆迁补偿协议,既然没有签订任何协议,市政府怎么公布协议已签订,这里是否存在欺上瞒下行为呢?

同样存在争议的是根据拆迁补偿方案,搬迁后镇里统一安置,每户可分得一处220平方米的宅基地,由村民自建。补偿方式为每户每人按照28平米(作价每平方650元)予以补偿,超出部分的补偿,“合理房”按照楼房每平米455元、平房每平米399元、瓦房每平米379元以及铁皮房每平米259元作价补偿,而“不合理房”则按照200元补偿。

那么如何界定“合理房”与“不合理房”呢?村民王某称,村民与政府最大的争议也就在于两者的界定。他向媒体提供了一份由江口镇政府公布的未盖章的“搬迁补偿有关情况说明”,根据该说明第五条,“合理房”为楼房有圈梁、地梁、站柱,建筑目的为居住且可以正常居住,不符合上述条件均为“不合理房”,每平方仅按照200元补偿。

村民王某告诉记者,如果按照上述标准补偿,村民原来建的房子将血本无归。他说,即便如此,如果镇、村能做到公正公平,村民也就认了,然而在采集住房信息时,却出现村干部及亲戚与村民房屋认定标准不一的现象,让村民非常愤慨。

村民反映问题不解决反被拘留

采访中,村民王乐天向记者反映,他父亲原来的老房子在几年前倒塌,之后一直借住在二儿子家的一间平房内,吃住自理,而且户口独立。根据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属于无房户,可享受28平方的补偿,但是镇里却将他与二儿子合并成一家补偿,为此家人曾多次向江口镇与颍上县有关部门反映,但是一直没有解决。

2012年10月18日,王乐天再次来到江口镇党委书记徐彪的办公室反映父亲的补偿问题,并与徐彪发生言语冲突。王乐天说,争吵后徐彪便打电话通知江口派出所将他带走并行政拘留三天。解除拘留后,王乐天不服向颍上县人民法院起诉,今年3月份颍上公安局才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消了对他的行政拘留。

镇政府被指不作为

这些都是实实在在的普通农民,现在处在食难下咽,睡难安寝,叫天天不应,呼地地不灵的悲惨之中。记者曾电话联系了江口镇纪委书记江腾,记者问安置地迟迟没有落实,而村民的房屋遭受水浸泡无法居住如何解决时,电话中江书记告诉记者称每户已经给了500元搬家租房费,而拆迁补偿却没有明确的答复。关于王乐天被拘留一事,江书记称具体情况他不清楚,需要向党委书记徐彪了解,并称会让徐彪联系记者人员,但是截止到当时记者发稿没有任何人与记者联系。

正所谓官官相护既是违法犯罪,又是腐败,依法治国,首先要打破官官相护,破除保护伞保证百姓有冤可鸣,地方政府应该是为百姓着想为百姓办实事,明目张胆地欺压百姓是对上级政府和法律的挑战。不少夏圩村的村民呼吁:为人民服务,有法必依,违法必纠,查一查相关责任人,拿了多少好处。让拆迁补偿以及如何安置早日、公平、公正的解决,让穷苦的百姓也能活得有尊严。(相关新闻摘录自新华网报道:http://news.xinhuanet.com/local/2013-06/24/c_12490194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