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 政策变化会影响领取福利吗
【导语】独生子女费是计划生育政策之后发布的规定,相信很多独生子女家庭都享受过这个政策带来的福利。而现在独生子女费也发放了新规定,这也成为了不少网友议论的焦点,那么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政策变化会影响领取福利吗?
独生子女费是计划生育政策自实施以来,中国对独生子女实行奖励政策。
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是什么
1、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至子女14岁止,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60元,单方面领证对象发放30元;
2、夫妻双方有单位的,由双方单位分配一半;一方有工作单位,另一方没有工作单位,由一方有工作单位的工作单位分配;
3、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或者城镇未工作的,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放。
独生子女费是哪个部门发放的
1、独生子女补贴由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发放,可直接到户籍所在地领取,也可持户口簿到村委会或居委会领取。这笔钱将分配给村委会或居委会,由他人分配给个人。
2、如果您对此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当地计划生育部门。
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是什么
第三十七条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的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颁发的独生子女父母荣誉证书,享受下列优惠补贴:
1、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自发证之日起至子女14岁止,每月给予独生子女10元保健费,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的保健费和奖励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承担50%。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协调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60岁以上,女性55岁以上,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
2、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3、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妇,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援助;
4、学生就业、住宅、精准脱贫救助及儿女入园、入校、诊疗等层面,在相同条件下下优先照顾;
5、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应增加35天的产假;该男子享受10天的护理假。产假、护理假期间,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职奖励。
省人民政府应当自本次修订实施之日起一年内,制定前款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的具体办法和扶金。
总结: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60元,单方领证的对象发放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