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个人破产申请获批准 债务总额约75万元
早在之前,我国就试点个人破产制度,当然,这个制度并不是来拯救老赖的。值得注意的是,现在境内首宗个人破产申请获批准了,据说,一位创业人士因创业失败,现在面临着75亿元债务,因此,就申请了个人破产。
之所以推出个人破产制度,主要是给一些创业人士提供一个回归正常生活的机会,帮助一些失败的创业人士渡过难关。据新闻报道称,深圳市民梁先生今天(19日)上午11时许收到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送达的裁定书,法院批准了他的个人破产申请。而且,这是我国境内首部个人破产法规《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今年3月1日起实施以来,我国境内第一宗裁定生效的个人破产案件。
根据梁先生申报的情况来看,截至破产申请提出之日,他的债务总额约75万元,而其仅有36120元存款、4719.9元住房公积金,每月固定工资收入约2万元,无房产、车辆等大宗财产。大家要注意的是,申请个人破产不等于不用还钱。现在法院已经同意了梁文锦适用重整程序,与债权人重新制定一份分期还款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