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租宝2021年今天最新消息 第二批返还通告出了吗
【导语】e租宝因涉嫌非法集资于2015年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截止案发,未兑换资金高达380亿元人民币,受牵连的受害者超过百万。此案件发生距离现在有将近六年时间,目前e租宝退钱给出借人了吗?下面来了解下。
根据官方发布的通知,2020年1月16日e租宝案件启动了第一次资金清退工作。资金清退对象为在“e租宝”和“芝麻金融”网络平台参与集资且已经参加信息核实登记的受损集资参与人。
根据部分出借人透露,返还金额是投资总额减去提出收益的35%。有三类人不在此次资金清退范围:参加信息核实登记的钰诚系员工、理财师和未参加信息核实登记的受损集资参与人。截止目前,该案件的第二次资金清退还没开始,也不知道还有没有第二次资金返还。
e租宝案中主犯被判什么刑
e租宝案中主犯被判无期徒刑。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对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集资诈骗罪、走私贵重金属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8.03亿元;
对安徽钰诚控股集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亿元;对丁宁以集资诈骗罪、走私贵重金属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偷越国境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罚金人民币1亿元;
对丁甸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万元。同时,分别以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走私贵重金属罪、偷越国境罪,对张敏等24人判处有期徒刑15年至3年不等刑罚,并处剥夺政治权利及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单位安徽钰诚控股集团、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14年6月至2015年12月间,在不具有银行业金融机构资质的前提下,通过“e租宝”“芝麻金融”两家互联网金融平台发布虚假的融资租赁债权项目及个人债权项目,包装成若干理财产品进行销售,并以承诺还本付息为诱饵对社会公开宣传,向社会公众非法吸纳巨额资金。
其中,大部分集资用于返还集资利息、收购线下销售公司等平台运营费用,或者挥霍非法犯罪活动,造成大部分集资损失。此外,法院还查明了宇成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丁宁等人犯走私贵金属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偷越国境罪的事实。
温馨提示:如今e租宝事件还在发酵当中,幸好警方及时调查出来,不然受害者还会越来越多,对于e租宝的资金返还,大家都是非常期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