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开行原董事长胡怀邦被判无期徒刑 当庭表示不上诉
胡怀邦,是国开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今日上午,胡怀邦受贿一案公开宣判,胡怀邦犯受贿罪,合计折合人民币8552万余元,被判无期徒刑,并被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胡怀邦表示不上诉。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经审理查明:2009年至2019年,被告人胡怀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企业和个人,在获取银行贷款、企业经营、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其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552万余元。
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胡怀邦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胡怀邦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公开简历显示,胡怀邦1955年9月生,河南鹿邑人,1974年4月参加工作,1981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陕西财经学院金融系货币银行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2019年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