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不得排斥和歧视现金支付 维护法定货币地位
近段时间,拒收老人现金新闻引发舆论的关注。今日,央行发布公告提出:维护人民币法定货币地位;鼓励支付方式和谐发展;尊重公众自主选择权;不得排斥和歧视现金支付。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
1、维护人民币法定货币地位。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人民币现金是我国境内最基础的支付手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中国人民银行采取多项措施,规范现金管理,提高现金流通效率,保障公众合理、安全、顺畅使用现金。
2、鼓励支付方式和谐发展。现金在保障公众支付权利、促进文化传播及在极端情况下稳定公众预期等方面具备不可替代的优势。非现金支付是在现金基础上的发展。二者兼容共生,和谐发展。
3、尊重公众自主选择权。各类主体均应尊重公众支付方式的选择权,在确保现金收付渠道畅通的前提下,可为公众提供合法安全的非现金支付工具。
4、不得排斥和歧视现金支付。消费及支付方式创新要坚持有利于畅通支付流通环境、有利于保障民生、有利于提升公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不得采取歧视性或非便利性措施排斥现金支付,造成“数字鸿沟”。
公告还明确,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公共服务机构、交通运输部门、大中型商业机构、小微经济主体、无人销售及网络经营主体以及其他经营主体,应本着依法合规诚信经营、尊重公众自主选择权、维护人民币法定货币地位的原则,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