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谈国庆加班费 已明确假期加班工资计算问题
再过10天左右,国庆和中秋假期就要到来了,大家都知道,今年国庆和中秋假期是有长达8天时间的,而关于假期期间工资具体怎么计算的问题,也是成为了大家关注的一大焦点了。日前,人社部就此问题作出了回应。
人社部在回应中表示,10月1日至4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不低于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10月5日至8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不低于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
此外,在10月1日至8日期间,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原有的工资计发方式进行处理。而认定加班还是值班,要看劳动者是否继续在原来的岗位上工作,如果在原有岗位上具有生产、经营任务的则算是加班,反之则是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