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承销费报价偏低引质疑 多家券商被自律调查
19日,中证协在官网公告,对参与中核融资租赁公司债券发行招标的有关券商启动自律调查。这些券商包括国泰君安、海通证券、中金公司、平安证券、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天风证券、中信证券、中信建投。
稍早前,这8家券商参与了中核融资租赁公司不超过21亿元公司债券发行的主承销商招标,中标券商的承销费率在万分之一左右。业内人士称,低价承销债券的情况其实并不鲜见。券商或出于提升投行品牌,或出于维护业务合作关系等原因,常会开出较低的价格。
中证协公告称,在中核融资租赁公司债券发行招标过程中,存在承销费报价偏低的情况,引发市场质疑。根据相关规定,中证协已对相关事宜启动自律调查。若发现相关机构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存在违反自律规则的情况,中证协将依据有关规定对其采取自律措施。
6月1日,中核融资租赁公司发布招标公告,拟从参与投标的机构中择优选取主承销商两家,分别担任发行牵头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以完成公司债券不超过21亿元额度的注册发行工作。
6月24日,中核融资租赁公司债券承销项目公布中标候选结果,参与竞标的8家券商中,国泰君安和中信证券分别以第一、第二名进入了中标候选名单,其承销费率分别为总费率0.015%和年化0.01%。7月9日,中核融资租赁公司债券承销项目正式公布中标结果,中标的主承销商为国泰君安和中信证券。
天眼查数据显示,中核融资租赁公司为央企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有投行人士向上海证券报记者表示,低价承销债券其实较为常见。投行这样做的原因较多,首先,在面对一些央企、地方国企等大企业的时候,投行是相对弱势的,议价能力差;其次,有些项目虽然承销费率较低,但承销规模大,投行可借此做大承销规模,提升在业内的排名;再者,承销一些知名大企业的债券,也可以提升投行的知名度、美誉度。
“还有一个可能是,投行与发债企业的合作是多方面的,这个项目的承销费率虽低,但下次就可能获得其他业务的合作机会。”上述投行人士说。
记者还注意到,最高人民法院7月15日印发《全国法院审理债券纠纷案件座谈会纪要》(下称纪要),针对债券欺诈发行、虚假陈述等侵权案件中的中介机构责任认定问题,纪要明确了边界清晰、过罚相应的追责体系。
招商证券法律合规部总经理吴曼此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无论是从立法还是从司法裁判的趋势看,券商开展债券承销业务都面临着更高要求,券商作为卖方机构的责任也在不断加强。证券公司需进一步完善债券类项目的尽职调查工作制度、流程,并在执行中完整履行相关程序,对发现的异常情况进行审慎、充分的核查,以确保项目尽职调查的广度和深度达到规定的标准,并做好履职留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