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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证监局贾文勤阐述注册制理解 认为三大原则要坚持

    今年以来,资本市场改革步履不停,注册制改革正从科创板这块“试验田”,迈向存量市场的“深水区”。

    结合科创板试点注册制的实践经验,全国人大代表、北京证监局局长贾文勤昨日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阐述了她对注册制的理解。她认为,注册制有三个原则必须坚持:尊重注册制的基本内涵,借鉴国际最佳实践,体现中国特色和发展阶段特征。

    科创板试点注册制
    科创板试点注册制

    在贾文勤看来,注册制遵循市场化、法治化的基本原则,发行人在符合基本发行条件的基础上,确保法律财务的规范性和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坚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强调发行人和中介机构的责任义务,使投资者可以获得必要的信息,对证券价值进行自主判断并作出是否投资的决策。

    她尤其强调,注册制不是不审、不管。尤其是考虑到我国证券市场发展时间比较短,基础制度和市场机制尚不成熟,市场约束力量、司法保障机制等还不完善,仍然需要监管部门发挥一定的把关作用。

    审核、注册环节共同发挥严把质量关的作用

    科创板注册制的发行审核分为审核和注册两个环节。上交所负责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证监会负责科创板股票发行注册。

    贾文勤认为,注册工作不是重新审核、双重审核,是使发行人更符合科创板注册制改革相关要求,并不是回到行政审批的老路。

    她表示,上述做法是结合我国国情,对证券发行注册制工作机制所作的有益探索。从制度设计上,现有安排有利于在注册制试点阶段,综合利用好证监会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经验,优化配置上交所的监管资源,共同保质保量做好发行审核和注册工作,防控好潜在风险,因此不存在所谓的“重复审核”。

    在实施效果方面,上述工作机制运行平稳,保证了注册制试点阶段尽最大可能兼顾发行审核和注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确保了注册制改革试点平稳落地,实现了预期目标。

    以北京地区为例,截至目前,已有7家公司被上交所终止审核,2家公司被证监会终止或不予注册,约占上交所受理北京辖区科创板申报企业总数的20%,这充分体现了监管工作的有效性。

    注册制下企业上市条件包容性增强

    科创板设置了多元、包容的上市条件,允许尚未盈利、同股不同权、红筹等特殊类型企业上市。贾文勤表示,科创板推出后,有相当一批按照原有发行上市条件不能登陆资本市场的科创企业,最终成功在A股市场发行上市。

    贾文勤认为,现行发行上市条件的设置,充分考虑了我国当前的法治环境、市场环境和诚信环境。今后,随着注册制改革进一步推进,投资者逐步走向成熟,市场约束逐步形成,诚信水平逐步提高,有关要求与具体做法将根据市场实践情况逐步调整和完善。

    审核、注册时限明确回复质量决定上市节奏

    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设置了严格的时限,并制度化确保审核公开透明、高效和可预期。

    贾文勤认为,过去一年,科创板注册工作与发行上市审核工作有序、高效衔接,在确保工作质量的情况下,相关部门不断优化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持续提升了工作效率。

    在她看来,发行人及中介机构问询回复的速度和质量,直接决定了发行人的上市节奏。

    统计显示,北京辖区截至目前已注册生效的20家科创板上市公司,上市周期短至不足100天。

    贾文勤说,在同样的审核程序下,也有发行人因经营数据等重要事项核查不清、对科创属性认定标准等规则理解不到位,又或者因新冠肺炎疫情导致现实困难等因素,影响了回复的时效,客观上延长了上市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