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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隐瞒接触史致114人隔离获刑一年 犯下传染病防治罪

    自从疫情出现以来,国家多次提醒广大市民不要隐瞒疫情,但有些人还是不听劝,最终酿成严重的社会后果,自己也因此承担法律责任。台州市三门县人民法院在近日判决一起案件,被告人俞某红隐瞒接触史致114人隔离获刑一年。

    隐瞒接触史被判刑
    隐瞒接触史被判刑

    1月15日以来,三门县海游街道蟠龙社区的48岁男子俞某红与武汉回来人员郑某等人多次密切接触,隐瞒事实,未按规定如实上报,并在出现疫情感染症状后,未到指定医疗单位进行治疗。后来俞某红确诊,且导致3名同事确诊,114名密切接触者被隔离,造成严重的社会后果,因此被追究法律责任。

    门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俞某红违反传染病防治规定,不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故意隐瞒密切接触史,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严重危险,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刑事距离后,俞某红主动认罪以及主动供述案情,存有后悔心理,最后被判一年有期徒刑。

    许多人抱着侥幸的心态隐瞒疫情,殊不知这样有可能导致更多人感染新冠病毒,不仅浪费国家资源,并且还有可能造成严重的社会恐慌。若感染疫情,国家免费为老百姓治病,不过要是隐瞒疫情并且造成严重后果,国家必然会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