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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浦建华:受疫情影响企业均可申请缓缴公积金

    上海市公积金中心主任浦建华2月23日在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根据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上海实际,上海将从以下四个方面细化落实:

    上海公积金
    上海公积金

    第一,在适用范围上,受疫情影响的企业都可以申请缓缴。不设置企业困难的前提条件,由企业根据自身受疫情影响情况提出申请。

    第二,在缓缴期限上,企业可缓缴2020年2月至6月的公积金。有部分企业已缴存了2月份的公积金,那么这些企业的缓缴期限为2020年3月至6月。

    第三,对职工来说,企业缓缴不影响职工权益。缓缴期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也不影响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企业而言,对申请缓缴的企业不做欠缴处理,也不影响企业征信。

    第四,在办理程序上,由企业向上海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同时,希望企业加强与职工和工会的沟通,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在方式上,上海市公积金中心将提供网上申请渠道,方便企业办理。

    浦建华表示,对受疫情影响的职工,在2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不能正常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可按规定向上海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将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已报送的予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