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虑监管政策变化 兴业撤回非公开发行A股申请文件
12月3日晚间,兴业证券撤回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申请文件。据悉,2018年1月12日,兴业证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相关议案。中国证监会于2018年5月23日受理了兴业证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补充营运资金,增强信息系统建设、合规风控等基础性投入,扩大公司业务规模,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但是资本市场环境、监管政策变化,兴业证券撤回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文件申请。
对于撤回原因,兴业证券表示,近期,中国证监会就修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再融资法规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将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产生较大影响。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监管政策变化,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决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申请文件。
兴业证券表示,撤回申请文件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与持续发展产生不良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